一、總則
為了加強并規范公司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業務招待費適用范圍
業務費:是指因業務需要發生的禮金、禮品、贊助費及因業務需要贈送的煙、酒等。
招待費:是指因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就餐費、娛樂費用;因公接待相關單位人員發生的差旅費、住宿費等;因招待領用的酒水、飲料及香煙等。
三、業務招待費的使用原則
業務招待費應堅決貫徹“可接待可不接待的不接待”,“可參與可不參與接待人員的不參與”,“可發生可不發生費用的不發生”,“態度熱情,費用從簡”的原則。
四、業務招待費的管理原則
1、按照公司完成的營業收入額,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業務招待費,嚴禁超支現象發生。所有的招待實行事前審批制度。
2、招待費由分管副總經理、總經理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權限審批。
3、堅決控制非業務性接待,適當控制業務接待。除上級領導檢查指導工作外,一般招待盡量安排簡樸自助餐,同時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。
4、嚴禁同城吃請,城區內工作時間不安排就餐住宿。對外接待除合同標明提供設備安裝、培訓食宿外,一律不報銷餐飲住宿費用。
5、禁止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,執行分檔次接待原則,各檔次選定1-2家酒家、賓館,對應接待。
6、接待用餐時,嚴格控制陪客人數,實行對口接待。部室對外接待原則上陪客人數不得超過2人,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員多于2人時,應事先經過分管經理批準。
7、餐飲標準:根據來客的級別和人數等具體情況,嚴格控制餐飲標準,一般情況下早餐控制在每人20元,正餐每人40元(按《員工手冊》標準執行)。如遇特殊情況由公司相關領導審定。
8、住宿標準: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,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等房間用品。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,接待上級領導可以安排普通套間,出差人員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交納住宿費,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,選擇安全、經濟、便捷的賓館住宿,回本單位憑票據報銷。在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時期,住宿費限額標準可適應上浮一定比例。
9、用車標準:嚴禁公車私用,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,合理使用車型。
五、審批權限及程序
公司業務招待活動由綜合辦公室按規定標準統一安排。各部室根據工作要求,確須安排業務招待的,須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意,由綜合辦公室確定后具體承辦。業務費招待費一律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控制,其他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安排業務招待費。
具體程序和要求:
1、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業務招待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。
2、安排公務接待活動前,填寫《公司業務招待費申請單》,報公司分管副經理、經理審批同意后,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安排。申請單內容包括填報部門、承辦人、接待事由、人數、活動安排和經費預算等。
3、所有業務招待使用酒水、香煙原則上到綜合辦公室統一登記領取,不得隨意在酒店使用,嚴格控制高檔飲料使用。
六、 監督管理與財務控制
1、業務招待費報銷遵循誰經手誰報銷的原則,不得由他人代報業務招待費。業務招待同時有多個經辦人參與招待,應由最高職務經辦人報帳。
2、單餐消費50元/人以上的,需向酒家索取清單或清單復印件,提交給財務審計部審核作為報銷依據。庫存酒水核銷單應與對應的餐費報銷單一起提交綜合辦公室復核。
3、所有宴請、業務費用開支必須列明事由、招待對象。餐費報銷單上應注明公司參與接待的人員、接待的客人人數。
4、嚴格按規定控制餐費標準,不允許無故超標,否則超標部分不予報銷。
5、綜合辦公室依據各部室呈批單,每季度匯總一次,并將《部門業務招待用餐支出情況統計表》交有關領導審閱。
6、財務審計部應嚴格審查業務招待費發生的業務是否真實、票據是否合法、單據是否齊全、審批是否完整。
7、財務審計部有權拒絕不符合業務招待標準、報銷流程、審批權限的業務招待費的報銷。
七、 其他
1、公司所屬項目部業務招待秉持勤儉節約的原則,其管理與審批權限由項目經理按本辦法規定執行。
2、本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。
3、本辦法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公室.